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8月9日发布通报,对一起发生在栀子花开汉服馆的治安案件进行了详细说明。8月3日,游客王某颜(女,34岁)与栀子花开汉服馆因旅拍服务中选照片问题产生纠纷。经市场监管部门、律师和警方多次调解未果后,警方依法开展调查工作,包括现场公共视频、执法记录仪影像、涉事双方、目击者及医务人员、消费服务记录等。
调查显示,王某颜因不满店家选片答复,滞留店内约5小时,堵住店门,称其为“黑心店”,阻拦其他顾客进店。店主刘某(男,35岁)多次劝离无果后推搡王某颜左肩,导致王某颜从座椅上摔倒,背部着地。120救护人员到场将其送医检查。医院证实,王某颜倒地后意识清晰,能正常使用通讯工具,“脑震荡”系本人描述,“双肺挫伤”系旧疾。就医期间,王某颜拒绝警方伤情鉴定要求。
刘某确实存在推搡行为致王某颜倒地。王某颜长时间干扰店铺经营,并在警方调查期间,为制造舆论压力、博取网友同情,刻意隐瞒民警两次组织双方调解、同行人员情况、就医期间多次外出等事实,联系并利用媒体持续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,如“被殴打致昏迷”、“民警未做笔录、勾连商家”、“孩子挨饿无人照顾”等,造成严重影响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五日拘留;王某颜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六日拘留。双方对其不当行为和不实言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悔过,对西安旅游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表示歉意,并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。
公安机关提醒消费者及商家遇有消费纠纷应通过协商、投诉或法律途径理性解决,避免过激行为。同时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发布任何信息、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事实。警方呼吁广大网民尊重当事人隐私权,不传播个人信息,不实施网络暴力,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。公安机关将持续协同相关部门维护辖区良好旅游秩序,感谢社会各界关注与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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